近日,自然資源部網站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多項建議的答復,其中涉及港口碼頭建設、用海審批、海島綜合管理等多個方面。
統籌交通基礎設施需求 節約集約利用海洋資源
就《關于支持滄州黃驊港建設現代化綜合服務港、國際貿易港和“一帶一路”重要樞紐的建議》,自然資源部答復,自然資源部將指導各地因地制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在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堅持陸海統籌、區域協調、城鄉融合,充分考慮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統籌安排各類空間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促進沿海港口、岸線、航道等開發利用和保護。
目前,自然資源部尚未收到黃驊港新增圍填海申請。今后如有申請,自然資源部將根據《海域使用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及相關文件規定,嚴格管控新增圍填海,結合國土空間規劃、港口建設空間布局等,依法依規保障相關項目用海需求。
同時,應統籌考慮港口和疏港鐵路布局,積極處理滄州市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最大程度節約集約利用海洋資源。在河北省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備案之前,選址在已填海區域且對海洋生態環境無重大影響的近期和中期投資建設項目,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屬于國務院審批權限的,自然資源部將優化海域審批流程,簡化海域使用論證內容,提高審批效率,確保項目盡快落地。
打好渤海治理攻堅戰 解決生態環境問題
就《關于支持建設單點系泊原油碼頭的建議》,自然資源部作出答復。
渤海屬于半封閉海域,其水體交換能力較弱,污染物自凈能力差,生態環境脆弱,一旦發生重大溢油事故將產生災難性影響。《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要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印發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加快解決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的通知》均要求“嚴格控制在渤海海域內從事船舶原油過駁、單點系泊等高污染風險作業”。單點系泊作業在港外水域進行,周邊通航狀況復雜,且易受風浪影響,存在較大的安全和生態風險。另外,在東營港建設單點系泊原油碼頭,與全國和山東省沿海港口布局規劃確定的原油運輸系統碼頭布局不相一致。
鑒于上述原因,在東營港建設單點系泊原油碼頭,項目用海存在較大生態和安全風險,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
深入了解地方海域管理實際 將研究提出針對性政策措施
就《關于下放用海審批權,科學合理用海的建議》,自然資源部答復,建議中提出的運用生態環保技術有序進行填海開發、減少淤泥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重塑“生態海岸線”等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建設性,自然資源部將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考慮。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在符合圍填海嚴控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規保障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用海需求,優化海域使用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項目盡快落地。同時,自然資源部還將繼續加強對新增圍填海及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的調查研究,深入了解地方實際,掌握全國圍填海管理實際工作中面臨的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關于落實海岸線管控責任,嚴格管控海岸線利用,《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建立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考核指標,將自然岸線保護納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績效考核;不能滿足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和要求的建設項目用海不予批準。
代表提出的關于建立自然岸線占補平衡的建議很有創新性,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加強指導地方做好自然岸線管控,探索研究建立海岸線使用占補制度和異地占補平衡機制。
完善生態用島管理模式 切實提高生態用島門檻
就《關于加強海島管理工作的建議》,自然資源部作出答復。
關于大力建設生態島礁的建議,自然資源部將推動建立持續穩定的中央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研究制定吸引社會資金相關政策措施,鼓勵社會資金采取各種投資形式參與海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關于鼓勵海島適度開發利用的建議,自然資源部將在符合法律和政策前提下,不斷完善生態用島管理模式,切實提高生態用島門檻,引導旅游用島向生態綠色型發展。
關于修訂《海島保護法》的建議,自然資源部將根據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進程,開展歷史遺留用島、違法處罰等研究,加快推進《海島保護法》修訂工作。
關于加強海島執法監督的建議,自然資源部將按照“三定”職責,履行好無居民海島自然資源所有者監管職責,并配合中國海警局開展相關工作。
關于積極開展《海島保護法》宣傳教育的建議,近年來,自然資源部在科技周、世界海洋日等節點積極組織開展《海島保護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組織評選“十大美麗海島”等活動發動社會各界關心海島、保護海島。同時,也十分注重在國際上推廣我國海島保護管理理念,2017年10月,聯合福建省主辦了“中國-島嶼國家海洋部長圓桌會議”,來自“一帶一路”沿線的12個島嶼國家海洋部長參會,會上通過了“平潭宣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搭建海島宣傳教育平臺,通過新媒體、全國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海島保護理念,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海島、愛護海島的氛圍。
科學規劃促進海洋生態保護 有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就《關于解決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科學規劃海洋生態保護和有序開發的建議》,經商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作出答復。
關于補充申報圍填海遺留問題,延緩處置方案提交時間的建議,按照國務院文件規定,沿海有關省級人民政府應在2019年底前制訂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提出年度處置目標。考慮到圍填海現狀調查的實際和部分地方反映存在錯報和漏報歷史遺留問題的情況,自然資源部堅持實事求是、從嚴把關,經過核實后,對于確實符合圍填海現狀調查相關要求的,允許地方政府建立補充清單,按要求進行后續處理。
關于加強政策解讀,拓展答疑途徑的建議,在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中,自然資源部通過召開全國工作推進會、分海區專題部署與培訓會、分省工作對接會等形式,加強政策宣講與解讀,指導地方制訂處置方案。同時,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互動”版塊設有“建議留言”功能,可以就涉及自然資源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留言。自然資源部會對該版塊的留言進行研究,并就有關問題作出答復,對帶有共性的問題,統一在網站上發布。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拓展政策解讀途徑,回應關切。
關于臨時海洋傾倒區選劃和疏浚物循環利用,2018年,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廢棄物海洋傾倒等海洋環境保護職責整合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
生態環境部在環渤海地區臨時海洋傾倒區方面有針對性地開展了4方面工作:一是在深入調研環渤海地區傾倒需求的前提下,恢復環渤海地區臨時海洋傾倒區選劃,將可傾倒物質限定為海洋疏浚物和骨灰。同時,對秦皇島港區維護性疏浚等3個2017年到期關閉的臨時性海洋傾倒區,開展重啟評估與論證,以有效滿足環渤海地區傾倒需求。二是推進臨時性傾倒區選劃從“工程導向”向“容量導向”轉變。取消臨時性海洋傾倒區3年使用期限,改為根據傾倒區監測評估結果決定繼續使用或關閉。完成全國傾倒區的跟蹤監測和容量評估,向社會公開發布2019年全國可繼續使用傾倒區和暫停使用傾倒區名錄。三是在全面分析我國海洋廢棄物傾倒存在問題與管理需求的基礎上,編制全國傾倒區規劃,研究提出2019~2025年我國傾倒區選劃工作的總體布局,提高臨時性傾倒區選劃的科學性和預見性。四是結合《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傾廢管理條例》修訂,研究提出海洋傾廢中長期管理思路,健全完善與傾廢管理新體制相適應的管理體系。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按照有關程序,統籌推進《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傾廢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加快構建完善的海洋傾廢管理體系和完備的臨時性海洋傾倒區布局體系,重點在渤海等重點海域選劃傾倒區,定期開展傾倒區跟蹤監測與評估工作,有效保障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關于推進疏浚物循環利用,生態環境部正在積極搜集有關國家疏浚物資源化利用的相關案例政策,并探索開展疏浚物綜合利用試點工作。下一步,將從政策和技術兩個方面研究加快推進疏浚物資源化利用。在政策上,結合我國實際適時出臺相關指導性意見,促進企業開展疏浚物資源多元化利用;在技術上,將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推動疏浚物利用的技術研發和攻關研究,探索建立示范性產業基地。
關于以科學規劃指導海洋生態保護與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部正在抓緊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將堅持陸海統籌、區域協調、城鄉融合,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科學有序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以及各類海域保護線,合理配置各類空間要素,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通過頂層設計、科學規劃,促進海洋資源科學有序開發利用,實現生態保護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相統一。
2018年11月30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了《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加強河口海灣綜合整治修復”和“加強岸線岸灘綜合治理修復”。下一步,將加強對地方的監督指導和技術支撐服務,推動工作任務如期完成。